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成果,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管理,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管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8号)精神,对无意愿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1家用人单位(见附件),拟从备案目录中删除。现对备案以来截止2023年无意愿开展的评价机构予以公示删除,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监督电话:0527-80976161。
附件:附件:2024年度苏宿园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退出备案目录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