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成果,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管理,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管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8号)精神,对无意愿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1家用人单位(见附件),拟从备案目录中删除。现对备案以来截止2023年无意愿开展的评价机构予以公示删除,公示时间:2024529日—202464日。监督电话:0527-80976161

附件:附件:2024年度苏宿园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退出备案目录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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