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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外出选民的一封信



×××同志∶

  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宿城区选举委员会决定,我区选举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2021年12月15日。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区换届选举工作,自10月21日开始进入选民登记阶段,11月25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为了保证您能依法行使选举权利,请接到此信后于11月10日以前,将您参加何地选举的意向告诉我们。如果您仍回原户口所在地(原选区)参加选举,我们将依法将您列入选民名单,并请您于12月15日回我区户籍地选区参加投票选举;如届时您本人不能回来参加投票选举,请于12月15日前将您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的委托书寄给我们。如果您希望在现居住地或现工作地的选区参加选举的,我们将给您寄去选民资格证明。如果您接到此信后不能按时告诉我们您参加何地选举的意向,我们将按规定暂不将您列入选民名单。对您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谨表谢意!



宿城区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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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蓓蓓

审稿:黄江苏

审核:晁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