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准,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 土地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GB96259 | 东至栖霞山路,南至相邻项目用地,西至相邻项目用地,北至镜泊湖路 | 23333 |
| 1≤容积率 | 50≤建筑密度 | 绿化率<10 | 建筑高度≤24 | 50 | 70 | 336 | 0.20(万元) |
1、编号:GB96259
建设内容:厂房及附属设施
投资强度: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此次土地挂牌,仅接受独立竞买人报名,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需在网上购买申请时对拟定竞得项目开发主体的名称、出资构成(股东构成、出资比例)、成立时间等做出说明。该地块开发建设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可分割登记、不可分割转让。如确有需要分割转让该地块的,应经受让人书面申请,并经出让人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且经出让人或者出让人指定的单位对分割转让部分进行市场评估,出让人对分割转让部分享有优先回购权。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29日,到网上获取(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06日,到网上(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0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1月0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GB96259地块:2020年12月30日9时 至2021年01月11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联系电话:0527-82868331
联 系 人:张曼利
开户单位:网上获取
开 户 行:网上获取
账 号:网上获取
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2020年12月08日